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4 09:26:53  发布人: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继续 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和<<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实施更加 精准有效的继续教育内容,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继续教育服务体 系,不断提高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支撑经济增长的科技创新能力, 为周口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1 J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 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安排

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 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一“四”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 振兴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 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专业科目以提升创 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 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 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 行业组织等举办各类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 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如参加党校的学 习、单位组织参加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 能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和统筹规划,开展好本领域本行业专业技 术人员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省厅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当年的继续教 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 ”)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在年 终将关闭窗口,不能跨年度进行学时登记,将不再开放补学和学 时转登工作。 -

、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各用 人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 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努力做好服务,合 力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把国家和省市开展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内容形式、目标任务、证书获取 和使用等相关法规政策向基层、向专业技术人员讲清讲透,营造 浓厚的学习氛围。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继续教育” 载体的作用,做好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制定计划、 专业科目备案、成绩上传、答疑解惑、工作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 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 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方法,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 展公益性培训,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严禁为专业 技术人员指定单一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形式。要加强对施教机 构和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做好继续教育政策宣传,推动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进一步规范继续 教育工作运行。

指导好专业技术人员获取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学习、培训等情况的有效证件。各单位要指导好专业技术人员获 取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公需科目或专业科 目学习(如网络学习平台已自动申报,可不再申报),或按照《河 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形式获得 学时,凭有效证明,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及时进行学时申报,用人 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公共服 务平台的服务功能不断强大,将实现材料自动验证、不合格信息 自动提取、人员信息统计分析等智能化服务水平)。经请示省人 社厅同意,2016年以来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也可按上述程序核定, 载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档案继续生效,专业技术人 员要及时进行学时转登,获取相应年度电子证书。

强化继续教育成果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 令第25号)和<<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相关 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 用、评聘、晋升、考核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 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市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 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 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完善继续教育基地考核备案管理.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河 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和《周 口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按层级管理, 省、市分别对省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十三五” 期间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并开展综合评估考核和申报认 定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结 合自身专业特色和培训需求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向社 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认真组 织实施培训并建立教学档案,开发有网络学习平台的,应经行业 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地要加大对继 续教育基地的宣传,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功能,逐步将其 打造成为人才培养培训的主阵地。

落实好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行政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开展职工教育培 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严格落实原人事部、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 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等文件要求,一般企业按照职


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 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 5%提取;事 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企业单位要积极响应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支持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51号)要求,贯彻落实好“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 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的规定。各用人单位要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适应岗位需要和 职业发展要求的素质能力。

202149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4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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