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07 19:24:40  发布人: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周职〔2024〕21号)等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李清臣

副组长:李明臣(常务)  于爱霞    

 员:唐文杰    张华珍  刘冬霞    

王利华 付晓东      史丽珍  黄宇达  

徐长宇 李向前  袁向华  高岐奎  宋建华

刘胜杰    王彦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职评办),职评办设在人事处,负责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有关具体工作,唐文杰任职评办主任。

二、申报、推荐范围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聘期符合相关要求。

三、申报、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向所属院(部)申报(初级认定可直接向人事处申报)。

(二)院(部)推荐

1.各二级院(部)成立基层推荐组,对所属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内容进行初审。

2.基层推荐组全面考核评议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尽责等情况。

3.初步审核后,院(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职评办,同时出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责任承诺书。

(三)材料审查、量化赋分

实行材料审查分工负责制。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表》上签字盖章。

1.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经历、获得的荣誉等进行审核并量化赋分。

2.科研处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等进行审核并量化赋分。

3.教务处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量、质量、效果、教学工程项目、技能比赛等进行审核并量化赋分。

4.学生处对申报人员的辅导员任职经历进行审核并量化赋分。

5.财务处对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核。

6.纪委对申报人员是否有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

上述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或核算出申报人员的量化分数,经本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材料汇总展示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提交材料逐一登记核实。根据专业进行分类,并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绩效考核

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六)确定推荐人选

符合“重点推荐条件”申报人员优先推荐,推荐方式为审核推荐;其他申报人员推荐方式为竞争性推荐,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等额推荐参评人选。非在编人员不占用在编人员职数,但其总分必须达到被推荐在编人员的最低总分。

(七)评审

依据《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周职〔2024〕21号)开展评审。评委会对申报人员个人情况及学科组投票结果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投票只进行一轮,得赞同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即为通过评审。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整理、审查赋分

申报人整理个人材料,院(部)进行审查评议后按《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周职〔2024〕21号)附件2进行赋分,并分别由量化赋分小组审核签字盖章(量化赋分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表格见附件1、附件2)。

(二)材料交验

交验材料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含“量化赋分表”(申报初级除外)。交验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过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

分别召开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工作会议,先由申报人员就本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作简要述职,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推委会”对申报人员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分,根据量化总分从高到低等额推荐出本年度参评人员。推荐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网上申报

推荐结果公示期满后,由申报者本人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人事处为申报者开通网上账号密码。

2.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快捷通道栏点击职称评审,再点击职称申报系统后登陆个人账户(账号为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修改密码(字母+数字+符号)。

4.完善基本信息(带*号是必填项),照片按要求上传。

5.点击职称申报,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信息,带*号必须填写(基本证件、荣誉、成果、论文等原件需按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扫描件,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等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评审

(五)评审

召开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委员会工作会议,开展评审工作,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评审材料

(一)评审表格

1.中、高级晋升填写评审简表1份(仅限被推荐人员)。

2.初级认定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zkzyrsc@126.com。

(二)第一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以上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为近5年,中级为近4年,初级为近3年,获推荐资格后整理)。

(五)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暂定)。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的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同时报送检索页。

(七)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申报正高级须提交两篇论文(核心期刊)接受外审和一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副高级须提交一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九)工作量证明和教学质量考评(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十)辅导员任职经历(以学生处出具证明为准)。

(十一)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3)。

(十二)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复印件上盖章)。

(十三)材料清单按以上顺序排序。

六、评审工作要求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需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主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要遵守制度,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 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在今后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晋升,同时对推荐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 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 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政策、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咨询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申报人员的咨询, 主动为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七、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参评人员必须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周职〔2024〕21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

(二)绿色通道的申报,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3号)精神执行。

(三)重点推荐的申报,依据《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周职〔2024〕21号)附件5执行。

(四)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报送截止赋分时间结束,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五)拓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范围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六)申报中、高级晋升人员,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周职〔2024〕21号)附件2进行量化赋分

(七)转评不占用同级指标,但须按正常晋升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参加同级评委会的答辩和评审。以考代评人员不参加转评,按照正常程序参加同级别职称评审。

(八)有关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九)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


附件:1.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量化赋分工作组人员名单

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考核

相关赋分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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