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办〔2022〕158 号)、《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 》(周职〔2017〕99号)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的通知》(周职〔2018〕103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和对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显示聘期符合相关要求。
二、年度岗位职数
正高级岗位4个,副高级岗位25个,中级岗位18个(含教辅系列),初级认定名额不限。
三、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组 长:刘士欣 李清臣
副组长:赵振然 李庶泉(常务) 唐永宾 李明臣
李秀萍
成 员: 万四新 李 民 李 嘉 刘冬霞 范卫杰
王利华 付晓东 王金玲 史丽珍 黄宇达
李向前 袁向华 高岐奎 宋建华 徐长宇
贾 涛 王彦伟 张 潇 黄 猛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本年度职称评审有关具体工作,李庶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向所属院部申报(初级认定可直接向人事处申报)。
(二)院(部)推荐
1.院(部)根据相关职评条件,对所属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内容进行初审。
2.对所属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行为表现、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
3.院(部)出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责任承诺书。
(三)材料审查、量化赋分
实行材料审查分工负责制。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表》上签名盖章。
1.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核。
2.科研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科研(技术)成果等进行审核。
3.教学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获得的荣誉,教学工程项目、技能比赛等进行审核。
4.学生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辅导员任职经历进行审核。
5.财务部门对参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审核。
上述相关部门分别核算出每位申报人的量化分。
(四)工作绩效考核
由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确定推荐人选
对每位申报人的量化赋分和工作绩效考核赋分进行汇总,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等额推荐参评人选。非在编人员不占用在编人员职数,但其总分必须达到推荐的在编人员的最低总分。
(六)材料汇总展示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对提交材料逐一登记核实。根据专业对材料进行分类,并公开展示。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整理、审查赋分(11月1日-11月7日)
申报人整理个人材料,院(部)进行审查评议后按《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赋分办法》(周职〔2018〕103号)进行赋分,并分别由量化赋分小组审核签字盖章(量化赋分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表格见附件1、附件2)。
(二)材料交验(11月8日-11月11日)
交验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下午5点,过期不予受理)。高级材料验收:牛文政;中级材料验收:夏军臣;初级材料验收:张文文。交验材料包括“量化赋分表”(申报初级除外)。
(三)工作绩效考核
召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小组工作会议,先由申报人就本人“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五个方面作简要述职,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3分钟,最后由全体参会推荐小组成员综合评定每位申报人员工作绩效分,根据量化总分高低等额推荐出本年度参评人员。评审情况向校党委会汇报,审核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职称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
公示期满后,人事处统一增加网上账号密码,由申报者本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在快捷通道栏点击职称评审,再点击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账号为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具体操作如下:
(一)修改密码(字母+数字+符号)。
(二)完善基本信息(带*号是必填项),照片按要求上传。
(三)点击职称申报,按要求填写职称申报信息,带*号必须填写(基本证件、荣誉、成果、论文等原件需按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扫描件,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等待上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评审)。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格:
1.中、高级晋升填写评审简表1份(仅限被推荐人员)。
2.初级认定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zkzyrsc@126.com。
(二)第一学历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以上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为近5年,中级为近4年,初级为近3年,推荐上以后整理)。
(五)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暂定)。
(六)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的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称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须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同时报送检索页。
(七)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提交两篇论文(核心期刊)接受外审、一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提交一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九)工作量证明和教学质量考评(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十)辅导员任职经历(以学生处出具证明为准)。
(十一)评审材料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3)。
(十二)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应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复印件上盖章)。
(十三)材料清单按以上顺序排序。
八、评审工作要求
(一)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 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在今后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晋升,同时对用人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 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各相关部门根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 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咨询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申报人员的咨询, 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九、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参评人员必须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推荐时,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等倾向,突出师德师风、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二)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学校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拓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范围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四)申报中、高级晋升人员,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办法的通知》(周职〔2018〕103号)进行量化赋分。
(五)转评系列不占用同级指标,但须按晋升人员的要求准备参评材料,参加同级评委会的答辩和评审。
(六)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须统一参加同级别职称评审推荐以取得聘任资格。其任职年限从单位聘任之后起开始计算。
(七)工作量以教务处提供为准(中级为近4年,高级为近5年)。完不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能参与申报评审。
(八)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九)按照省市防疫要求和我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十)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校职称评审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下载):
1.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量化赋分工作组人员名单
2.中、高级职称推荐量化考核相关赋分表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31日